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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德探亲签证|上海代办德国探亲签证|上海办理德国探亲签证
作者:双赢商旅  文章来源:双赢商旅  点击数5774  更新时间:2007/8/11 15:02:56  文章录入:boda  责任编辑:admin


上海德探亲签证 上海代办德国探亲签证

上海办理德国探亲签证

咨询电话:021-51096962

    1. 两张冲洗近照
  1. 3.5 cm x 4.5 cm白底彩色近照(近6个月内)。

    1. 经济担保函原件(Verpflichtungserklärung
      • 如果邀请人居住在德国:
        请到当地移民办公室办理经济担保函
      • 若德国邀请人居住在中国:
        请到居住地所属领区的德国驻华使领馆办理
    1. 经济担保函复印件(Verpflichtungserklärung
    1. 邀请信原件

    德方邀请方出具的德语邀请信,其中需说明

      • 邀请人的地址
      • 邀请人的详细联系方式
      • 赴德目的
      • 在德国逗留的时间和地点
      • 谁来承担在德旅行居住的费用
      • 邀请函必须由邀请方亲笔签名,不接受电子签名。没有邀请方亲笔签名的邀请信将视为缺失
    1. 探亲附加表原件 (下载)
    1. 邀请人护照复印件
    1. 邀请人德国居留证复印件

    如邀请人为居住在德国的非德国籍人士,必须提供。

    1. 邀请人的外国人居留许可复印件

    如邀请人为居住在中国的德国籍人士,必须提供。

    1. 邀请人在中国工作生活证明印件

    如邀请人居住在中国,必须提供。例如:工作合同,在读证明等。

    1. 经过中国外交部或中国驻外使馆认证的亲属关系公证书原件,内含英文或德文翻译。 德国户口本复印件(“Familienbuch” )也可以作此证明。

    亲属关系证明

    1. 亲属关系证明,复印件
    1. 工作单位证明原件

    由雇主出具的证明信(英文,或者中文附上英文翻译) ,需使用公司正式的信头纸并加盖公章,签字,并明确日期及如下信息: 任职公司的地址、电话和传真号码; 任职公司签字人员的姓名和职务; 申请人姓名、职务、收入和工作年限; 行程目的;公司为申请人保留职位;费用承担方以及准假证明。

    1. 工作单位证明翻译件

    (若原件为中文,则须提供德文或英文翻译件)

    1. 营业执照/机构代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相似功能材料)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如果您受雇于大学或政府机构,则不需要提供此项材料。

    1. 申请人的银行活期存折或活期银行卡(信用卡除外)最近三到六个月的进出账单原件

    如申请人未满18岁或无业,需提供父母或配偶的活期账单复印件。

    1. 往返中国的飞机票订单复印件
    1. 住宿证明复印件

    证明需覆盖全部申根区。例如:酒店预订单,住房合约等。 如申请者不与邀请人同住,则必须提供

    1. 护照原件

    因私护照或正式旅行证件,有效期需超过所申请签证有效期三个月以上,至少有两页可供使用的空白签证页。证件颁发日期不得超过10年。护照上所要求的每项签字必须是本人签字。

    1. 护照复印件

    护照前三页,以及所有签证页或盖章及签字页。

    1. 户口本复印件

    本人所在户口本上全体成员户口页的复印件。

    1. 暂住证复印件

    如您的户口所属地不属于该领区,请提供由当地相关部门颁发的暂住证或者出具的暂住证明(如,警察局)。

    1. 委托代交签证申请授权书,原件

    如果您选择由他人代交您的签证申请,必须提供
    委托书上的签字要与申请者护照签字相符。

    1. 代理人身份证或护照原件

    如果您选择由代理人提交您的申请, 必须提供

    1. 代理人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1. 医疗保险原件

    1. 承保区域:如申请短期签证,请购买适用于整个申根区域的境外医疗保险。
    2.
    保险条款必须涵盖医疗以及活体遣返费用,保额不低于30,000欧元(约合30万人民币)。
    3.
    承保时间必须覆盖在申根区的整个行程。
    4.
    如果在中国保险公司购买的保险,原件必须提供。如果在德国正规的保险公司购买的保险,只提供由保险公司确认过的打印件就可以。

    1. 医疗保险复印件

     

 

免责声明

1.您的签证申请是否成功,完全由该国的签证官根据您递交的申请材料独立判断,本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的干预或交涉;本公司重申,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都不承担由签证申请结果而导致被追溯任何赔偿的责任和义务。
2. "工作日"为使馆签发签证时,正常情况下的处理时间;若遇特殊原因如政治干涉、假期、使馆内部人员调整、签证打印机故障等,则可能会产生延迟出签的情况;本网相关的处理时间信息仅供参考,非法定承诺,且上述天数计算未包含可能给申请人邮递签证的路途时间,敬请留意;对申请人根据签证预计日期提示,而进行的后续旅程安排所造成的可能经济损失,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3.有关签证资料上公布的签证有效期和停留天数,仅做参考而非任何法定承诺,一切均以签证官签发的签证内容,为唯一依据。
4.使馆保留要求申请人补资料或要求申请人前往使馆面试的权利。
5.请您待拿到签证及护照后再出机票或与酒店确认付款,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双赢旅游网不承担签证外其它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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